佛經解題《瑜伽師地論》──  

佛經解題《瑜伽師地論》──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整理

 

《瑜伽師地論》,梵文Yogācāryabhūmi,全百卷,舊名《十七地論》,略稱《瑜伽論》。彌勒菩薩說,唐玄奘譯,收於《大正藏》第三十冊,本論題名「瑜伽師地」,瑜伽為相應,並有一致、和合等義。

 

本論系統闡述大乘佛教唯識學,貫穿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三乘所觀的境、所修的行、所證的果位。主張世間萬物乃人類根本心識之阿賴耶識假現之現象,須遠離有與無、存在與非存在等對立之觀念,並以禪觀所歷的精神境界和修持瑜伽所達到的各種果位,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(唯識宗)的根本經典。  本論的地位及特色:

一、本論系統闡述唯識學的基本理論,為我國佛教史上之重要論書。

二、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(唯識宗)的根本經典。

三、本論以禪觀所歷的精神境界和修持瑜伽所達到的各種果位,為研究佛教思想的豐富資源。

四、本論開示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三乘修行,將由凡轉聖的過程、條件及方法做完整詳細的說明,完備介紹修行的次第。

五、本論涉及《阿含經》、《法句經》、《經集》等部派佛教的教義,和佛教以外的宗教和印度、中國的種種文化現象,因之在當時被稱為「佛教的百科全書」。

六、瑜伽有十支末論,都是依據本論撰寫的。後人稱為一本十支。

六、最近學術考證,本論「攝事分」為《雜阿含經》的本母,深具原始佛教的精髓。

七、本論中的菩薩戒,自古以來就以「菩薩戒本」單獨流通。於中對於菩薩精神之戒行是以六度四攝為綱領;亦含有受戒、自誓受、懺悔等羯磨法;對於戒行之開遮持犯之分別甚為清晰。

八、本論記載瑜伽師們豐富的禪定教學,可以了解到大乘瑜伽師與部派佛教瑜伽師間的關係。

 

本論的大意:

《瑜伽師地論》的本地分是包含有被叫做《十七地論》的十七個階梯。其中,最初的兩個(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)是寫著通常的意識構造(結構),其次的七地(有尋有伺地乃至無心地)是禪定的諸階段,以上前半九地,是瑜伽行者所觀的內容(境)。其次的三地,是相應於三學,這是相當於修行的準備階段(加行)。其後是隨應於修行者根機的三乘的階位(聲聞地、獨覺地、菩薩地)和得果的二種涅槃地(有餘依和無餘依),如此完結了十七地的階段。這個後半八地,如此,可認為是包含「行」和「果」的諸階位與路線(道)。

 本論分為五分:一、本地分,一至五十卷,說明瑜伽禪觀境界十七地之義,內容可以歸納為境、行、果三相,為本論之主體。二、攝決擇分,五十一卷至八十卷,顯揚十七地之不易明白精要之義。三、攝釋分,八十一卷至八十二卷,即解釋《阿含經》內容。四、攝異門分,八十三卷至八十四卷,闡釋《阿含經》內不同的名,表達相同的內容之解說。 五、攝事分,八十五卷至一百卷,解釋《雜阿含經》之經律論。第一本地分為全論的基本理論,把瑜伽師所依、所行的境界區分十七地,來說明三乘觀行的根本事相,後四分是釋論,解釋論本經律的要義,各分簡介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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